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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注册送38元关于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18-09-17 11:09:16 作者:    银河注册送38元 来源:    银河注册送38元

银河注册送38元局 案〔201822

银河注册送38元关于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800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葛建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更好地保护高州水库水资源的建议》(第2018008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州水库水资源是茂名人民“生命之源”, 是茂名人民的集体财富,我市历届政府都高度重视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经费投入,切实做好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现将我市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保护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

高州水库是茂名700多万人的“生命之库”,对茂名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近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库集雨区内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威胁着茂名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开展对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已遭受破坏的水生态环境,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2008年起,我市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高州水库水资源保护;从2012年起增加到每年1500万元。采取凡是对库区内有影响水资源的禽畜牧养殖场,加工厂等,能转移的尽量转移;承包的林地能收回的尽量收回统一管理,不能收回的要签订生态环保协议,共同搞好水库的生态之源。据统计,20122017年,市级投入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共11842.17万元。主要用于高州市87.874万亩集雨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费、市直管大雾岭、厚元、新田三个林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补差费;对已关闭集雨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继续跟踪督查及对入库河流水质状况检测;集雨区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补助经费和库区7个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同时,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从卫生、林业、水库移民、环保等项目从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已取得较大成效,省已将大雾岭及高州水库库区列入省级自然生态保护区,正在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2-2017, 中央、省下拨我市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共48827万元。实施的项目包括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米正常蓄水位淹没处理项目资金40927万元;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700万元。

随着不断加大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和水库水质已明显改善。

二、加快推进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不继改善和提升水库水质和库区生态环境

1、积极推进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米正常蓄水位淹没处理项目建设,降低人类活动对库区自然生态的影响。省批复项目资金40,927万元,省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市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配套资金共3,22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6516日开始实施,现基本完成第一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丈量、人口登记、实物清点等工作,开始对公示无异议的部分土地、房屋及实物。目前,项目累计拨出资金(包括直接支付)35925.8万元,其中划拨给高州市的征地拆迁费用33508.8万元,已支付无争议的土地和青苗的补偿款到户资金共24,059万元,占完成率69.03%

2、积极推进高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建设,改善库区生态环境。高州水库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破坏区域的生态恢复工程项目(投资估算2400万元),正在进行施工招标; 高州水库库区水域生态控藻工程(投资估算7000万元),已由中标单位广东水科院勘测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高州水库蓝藻水华应急处理工程(投资估算2400万元),已完成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3进一步完善集污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运行,使圩镇污水应收尽收,发挥其治污效用。

4加强库区林木的管护工作,不断扩大库区生态公益林面积,实行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切实保护库区植被。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职责,让高州水库水源水质和周边环境回复自然生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创新。高州水库水资源是茂名人民“生命之源”,我市将结合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河湖(库)休养生息,发挥河湖(库)生态效益。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编制完成高州水库“一库一策”实施方案。找准问题关键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重点,明确职责,使我市的一库一策更加符合高州水库实际,水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集雨区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1、加大对高州水库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规范集雨区群众的养殖行为。

2、继续加强集雨区禁养范围治理,对已关闭的规模养殖场加强巡查,发现有复养的及时处理,巩固关闭成果,杜绝在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

3、对集雨区限养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实行排污检测,对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按规定严格执行处罚。

(二)加强集雨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及运行管理

1、抓紧完成平山和长坡石龙2个污水处理厂的重建,以及集雨区其他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使集雨区污水处理厂早日发挥效益。

2、对已完成的污水处理厂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及运行费用,建立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切实加快集雨区村级污水处理试点的建设工作。

(三)加大集雨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力度

1、继续按往年的标准安排集雨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补差费,及时将效益补偿费发放到位。

2、尽快完成新增生态公益林界定到户工作,并完成有关资料档案。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雨区林木管护巡查工作,按规定管护已界定的生态公益林。集雨区实行封山育林,严格砍伐审批程序,严禁乱砍滥伐,积极开展涵养水源林和绿化工作,切实保护集雨区植被。

4、继续争取省级生态公益林指标,不断扩大集雨区生态公益林面积,逐步实现集雨区生态公益林全覆盖。

(四) 规范处理集雨区医疗污水和医疗垃圾

1、继续开展集雨区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每两天一次将高州水库集雨区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作无害化处理。

2集雨区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必须24小时运行,防止医疗污水污染水质。

3、定期或不定期对集雨区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及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工作进行督查。

(五)开展库区垃圾等漂浮物打捞处理工作。经常性地

及时打捞库区垃圾、水浮莲、蓝藻等漂浮物,并进行清运处理,防止污染水质。

(六)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每月定期定点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对入库河流的水质情况实施监测,7个站点及4条入库河流每月检测一次,必要时加密检测次数,并将检测结果报告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水质治理提供依据。

2018710

联系人及电话:黎婵  2285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府办建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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